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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调整下达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2020-2021年部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转发调整下达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2020-2021年部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4305000052/2024-06246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4-03-1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4-03-13 有效期: 长期


邵市发改社〔2024〕39号

关于转发调整下达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2020-2021年部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

隆回县、北塔区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下达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2020-2021年部分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24〕117号)要求,邵阳市馨美养老院、隆回县佳源老年公寓建设项目列入调整安排范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调整

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民政厅、省卫健委对2020-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调度,对未能按期实施的6个项目进行了调整安排,调整资金7478万元。对原下达的中央预算内资金部分调整至邵阳市馨美养老院、隆回县佳源老年公寓建设项目(见附件1)。

二、有关要求

一是依法实施项目。项目单位应当遵守《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领域项目建设做好稳投资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树立安全生产底线意识,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强化质量管控和督导检查,积极回应群众关切。

二是落实监管要求。项目单位、项目责任人要切实强化项目管理,严格执行投资计划,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发改等部门要制定监管计划、责任到人,落实项目在线监测、现场检和监督问责等工作要求。

三是强化项目调度。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发改等部门要督促项目单位安排专人于每月10日前,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认真、准确、如实填报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信息。

四是绩效目标管理。现将项目绩效目标一并下达,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发改等部门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报告,确保各项绩效目标落实落地。

附件:

1、2020-2021年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调整安排方案表

2、湖南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202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13

 附件下载:附件

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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