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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市发改投〔2022〕118号
关于邵阳市电机路(K0+277.5-邵水西路)
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的《关于邵阳市电机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批复的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化解大祥区31#地超期安置的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为了有效完善片区路网结构,改善通行条件,提升城市形象,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提出实施邵阳市电机路(K0+277.5-邵水西路)道路工程。该项目已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市财政局出具了资金安排意见,大祥区征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出具了情况说明,市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评审并出具了评审意见(邵政投评〔2022〕24号),同意实施邵阳市电机路(K0+277.5-邵水西路)道路工程(项目代码:2203-430500-04-01-751670)。
二、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邵阳市大祥区邵水西路以西、戴家路以东。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起于K0+277.5,止于邵水西路,全长335.407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为24米,标准分幅形式为6米人行道+12米车行道+6米人行道;建设内容包括土石方工程、征地拆迁、道路、给排水、绿化、照明、交通设施及市政综合管线工程。
三、项目单位(法人):邵阳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孙清良),经营范围是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和投资等。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988.66万元,其中道路建安工程费1101.4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17.69万元,基本预备费369.53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统筹安排。请按《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办法>的通知》(邵市政办发〔2018〕3号)、《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邵市政办发〔2020〕1号)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五、本项目施工、安装等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六、项目建设方案、社会评价、投资估算、效益分析等,要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委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含报建审批阶段),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30日内向我委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并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
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