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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市发改投〔2021〕129号
关于红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邵阳市工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
报来《关于大祥区红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我市卫生状况、市容市貌,提高环境质量,改善人居环境,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棚户区改造及公租房建设计划任务的通知》(湘建保函〔2021〕3号),该项目已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了用地审查意见,市财政局出具了资金安排意见,邵阳市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评审并出具了评审意见(邵政投评〔2021〕27号),同意实施红旗路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107-430500-04-05-186570)。
二、项目建设地点:邵阳市大祥区红旗路片区曹婆井路28号,涉及该片区市化工局家属楼1栋楼房;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主要是对改造片区50个住户、3048.71㎡的房屋进行维修改造,包括建筑外墙面、楼梯间墙面及顶部、走廊、走道栏杆、窗户、屋顶防水、屋面雨水管、房屋外部给排水管、厨卫落水管、强弱电整修以及广告招牌改造规范整治。
三、项目单位(法人):邵阳市工业企业改制服务办公室(戴开盛),主要职责是工业企业改制服务、国有(集体)企业改制相关事务、离退休人员管理、信访维稳。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86.3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53.4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5.40万元,预备费17.49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项目单位共同筹措解决。请按《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办法>的通知》(邵市政办发〔2018〕3号)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五、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的规定,自主选择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
六、项目建筑、电气、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7个月(含报建审批阶段),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30日内向我委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