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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市发改环资〔2021〕121号
关于邵阳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厂前调蓄池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邵阳市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报来《关于邵阳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厂前调蓄池工程申请项目立项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降低雨季合流溢流污染,提高资江水环境质量、确保饮水安全,根据《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报送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涉及邵阳市江北污水处理厂等2个问题整改方案的函》(邵市政函〔2021〕5号),该项目已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市财政局出具了资金安排意见,邵阳市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了评审并出具了评审意见(邵政投评〔2021〕25号),同意实施邵阳市江北污水处理厂厂前调蓄池工程(项目代码:2107-430500-04-01-920058)。
二、项目建设地点:北塔区南山路枫江溪边,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调蓄池一座,有效调蓄容积10800m3,以及配套污水管道D1020x10~D1600总长约380米。
三、项目单位(法人):邵阳市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曾乐),主要职责是城市环卫设施、市政设施的建设管理及维护,公用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四、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3770.08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3105.79万元,工程其他费用484.76万元,预备费179.53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统筹安排3431万元,项目公司自筹339.08万元。请按《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邵阳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办法>的通知》(邵市政办发〔2018〕3号)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项目投资。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六、项目建设方案、环境评价、投资估算、节能、效益分析等,要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我委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10个月(含报建审批阶段),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30日内向我委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项目在审批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