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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市发改社〔2021〕125号
关于南山国家公园草甸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
(第二期)总投资概算的批复
湖南南山国家公园管理局:
报来《关于批复南山国家公园草甸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第二期)投资概算的请示》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核定南山国家公园草甸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第二期)(项目代码:2103-430529-04-05-135702)概算总投资为4075.57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3568.5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07万元,预备费200万元。
二、请严格按照我委批复的概算总投资组织项目建设,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投资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确保项目建设内容与可研批复保持一致、实际投资控制在概算以内。确需调整且将会突破概算总投资的,须事前向我委报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实施。今后,对主要因未经批准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建设方案和管理不善等主观原因造成超概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追责处理后,再按程序办理调概手续。
三、请项目单位、代建单位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概算总投资。如因代建单位自身管理原因造成超概的,按现行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并将该单位列入湖南信用信息网“黑名单”,依法限制其参与代建活动,同时由代建单位赔付相应超概投资。
四、请于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向我委报送该项目建设概算执行情况。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现场核查或委托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概算总投资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文,并适时组织项目后评价或绩效评价。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南山国家公园草甸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第二期)项目概算总投资汇总表
2021年7月20日
附件
南山国家公园草甸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第二期)
项目概算总投资汇总表
序号 |
费用名称 |
金额(万元) |
备注 |
一 |
工程费用 |
|
|
1 |
建设工程费 |
3568.57 |
|
二 |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
|
|
1 |
建设管理费(代建) |
109.59 |
|
2 |
工程监理费 |
61.60 |
|
3 |
概算编制费 |
3.44 |
|
4 |
结算审查费 |
13.90 |
|
5 |
工程清单(标底)编制费 |
9.33 |
|
6 |
可行性研究费 |
10.24 |
|
7 |
工程地质勘察费 |
4.00 |
|
8 |
工程设计费 |
60.44 |
|
9 |
工程招标费 |
15.09 |
|
10 |
环境影响咨询费 |
3.00 |
|
11 |
安全评价费 |
3.00 |
|
12 |
工程保险费 |
5.00 |
|
13 |
工程交易服务费 |
3.02 |
|
14 |
质量检测费 |
5.35 |
|
三 |
预备费 |
|
|
1 |
基本预备费 |
200.00 |
|
建设项目概算总投资 |
4075.5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