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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邵阳市第十七中学重建项目代建合同备案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邵阳市第十七中学重建项目代建合同备案的通知
索引号: 4305000052/2021-05349  
公开目录: 重大项目建设 公开责任部门: 发改委
发文日期: 2021-07-07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1-07-07 有效期: 永久


邵市发改投2021〕116               

关于邵阳市第十七中学重建项目

代建合同备案的通知

邵阳市第十七中学、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邵阳鼎泰文化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楚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你们报来的《邵阳市第十七中学重建项目代建合同备案申请报告》、备案申请表、项目代建合同及有关材料收悉。按照《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1号)和《湖南省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合同审查备案办法》(湘发改代建〔2015〕192号)要求,对邵阳市第十七中学重建项目代建合同予以备案,合同自备案之日起正式生效,并就后续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本项目为邵阳市第十七中学重建项目,实行阶段性代建,工期控制目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止为630日代建服务费综合优惠率20%,详见附表。

二、合同的履行。项目代建合同备案后,请尽快启动项目建设,代建单位在代建周期内承担建设单位的权利与责任,代行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职责,项目使用单位履行监督、协调和配合职责。双方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有关规定,共同努力,协同配合,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遇有争议,应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依据代建合同相关约定协商解决,或提请我委协调。

三、合同的补充与修改。已经备案的代建合同原则上不得擅自修改,遇有合同条款界定不明或存在疑义的,可咨询我委进行解释。确有需要补充或修改合同条款的,应签订补充协议,并提前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委。

四、合同实施情况的监督。项目实施期间,请代建单位于每月3日前向我委报送代建工作月报,介绍项目实施情况。项目实施的重要节点,如项目开工、重大变更或概算调整审查、项目竣工验收及交付等环节实施时,应提前向我委报告。我委将适时组织对项目的监督检查。

五、项目推进服务。对涉及项目建设、合同履约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你们可随时向我委反映,我委将依法依规并积极提供服务、帮助协调解决。

六、项目后评价。项目代建工作完成后,我委将组织对项目实施情况、代建单位履约情况进行后评价,后评价结果将记入项目代建单位的监管记录。

附件: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合同备案表

2021年7月7日


   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合同备案表

项目名称

邵阳市第十七中学重建项目

合同甲方

邵阳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邵阳鼎泰文化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合同乙方

湖南楚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建管理

主要范围

阶段性代建。从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后、代建合同生效开始至实体移交手续完成为止,对项目的前期工作、建安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室外工程及相关事项进行阶段性管理。包括(不限于)邵阳市第十七中学重建项目初步设计批复以后的报建管理、设计管理,工程采购管理(含造价)、监理管理、施工管理、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和保修期满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项目的施工等报建手续办理和与项目建设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衔接报批手续,周边关系的协调等,办理预算、结算评审,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资料等,确保工程项目顺利推进。

代建服务

主要内容

本项目实施阶段性代建。(初步设计批复后才明确项目实行代建制时适用)

代建工作范围为:从初步设计批复后、代建合同生效开始至实体移交手续完成为止,对项目的开工前工作、建安工程、材料设备采购、室外工程及相关事项等进行全过程管理。(可根据项目实际调整表述。二次装修纳入代建范围的,二次装修范围以财政部门审定的为准。)

代建工作内容为:1、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代建合同的约定,代建周期内代行项目建设单位的职责,负责工程实施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2、依据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编报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3、依法组织开展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设备材料采购招标,负责工程合同的洽谈和签订,并将招投标情况、签订的合同按有关规定报发展改革、财政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备案;4、办理规划、施工、节能、环保、消防、人防、园林、市政等有关报批手续;5、协助办理土地房屋征收;6、会同使用单位按项目进度申报财政资金,并按月向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和使用单位报送工程进度及资金使用情况;7、组织编制工程结算,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财务决算;8、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及代建合同约定组织工程验收及办理竣工验收备案;9、按代建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办理项目实体移交手续;10、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资料等;11、按有关规定要求和代建合同约定,做好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的服务工作;12、代建合同约定应承担的其他工作。(参照全过程代建工作内容,剔除本次代建单位招标前已完成的初步设计等相关工作内容)

代建周期

代建周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实体移交手续完成止。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止为_630日;竣工验收备案后_3_月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结算及竣工财务决算审批事宜,并按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办理实体移交手续。)

代建项目

管理目标

代建投资控制金额:13365万元,最终以代建范围内概算批复投资额为准。

工程质量标准:依照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13》达到合格。

进度控制目标: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实体移交手续完成止。其中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止为_630日;竣工验收备案后_3_月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工程结算及竣工财务决算审批事宜,并按合同约定向使用单位办理实体移交手续。

安全管理目标:代建单位无安全责任事故。

廉洁守法目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廉洁规定,无违法违纪行为。

代建服务费合同金额、取费优惠率及支付方式

代建服务费综合优惠率为20%,取费基数按代建范围内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最终批复的设计概算计算(二次装修纳入代建范围的,取费基数还应加上经财政部门审定的二次装修费用),在初步设计概算未批复之前暂按代建范围内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估算计算。

代建服务费暂定金额为:贰佰伍拾万柒仟肆佰元(小写:2507400元)。

代建服务费支付:

本合同的预付款为:代建服务费暂定总额的30%;合同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支付申请和支付凭证,甲方在财政资金到位时5个工作日内报请财政支付。

全部主体工程基础完工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支付申请和支付凭证,甲方在财政资金到位时10个工作日内,报请财政支付依据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核定代建服务费总金额的50%,代建服务费总金额与暂定总金额有差额的,在本次支付中应按预付款情况予以扣减或补足,如扣减不足的,在下一个支付阶段予以扣减;

主体工程全部封顶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支付申请和支付凭证,甲方在财政资金到位时10个工作日内,报请财政支付依据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核定代建服务费总金额的70 %,代建服务费总金额与暂定总金额有差额且在上一次支付中尚未扣减完的,在本次支付中继续扣减;

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向甲方提出书面支付申请和支付凭证,甲方在财政资金到位时10个工作日内,报请财政支付依据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核定代建服务费总金额的85%;

余款待代建范围内工程决算和竣工财务决算的审计工作完成后财政资金到位时的14日内付清。

代建管理团队

姓名

岗位

身份证号

浣沙

项目经理

4301051988*****184

李铁英

现场管理

4302021976*****023

邱建云

现场管理

4323011966*****01X

刘建平

现场管理

4303211963*****530

王忠卫

造价管理

4324221958*****314

陈伯望

设计管理

4323011965*****032

张艺

招投标及合同管理

4307251997*****920

袁华恒

招投标及合同管理

4309811989*****737

班凯

报建及档案管理

2108821986*****336

代建履约保函金额

乙方向甲方提交的金融机构履约担保额度为668.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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