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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市发改投〔2021〕110号
关于同意邵阳市国资办宝庆化工厂、玻璃厂职工住房扩改翻工程项目调整部分建设内容和总投资规模的通知
邵阳市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办公室: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调整原市宝庆化工厂、原市玻璃厂改扩翻项目内容和建设资金的报告》及相关材料已收悉。
邵阳市国资办玻璃厂职工住房扩改翻工程项目和邵阳市国资办宝庆化工厂职工住房扩改翻工程项目于2020年9月10日我委以邵市发改投〔2020〕294号和邵市发改投〔2020〕296号文件分别进行了批复。因你单位提出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初期资金的限制,导致设计不够完善,无法达到改扩翻项目的建设要求,故需对该项目的建设内容和总投资规模进行相应的调整,追加资金投入。根据以上实际情况,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原则同意邵阳市国资办玻璃厂职工住房扩改翻工程项目的原建设内容增加材料二次转运费、住房内用电安全线路改造、厕所及围墙加固等建设内容,估算总投资由144.04万元调整为185.5万元。其它事项按照原批复文件(邵市发改投〔2020〕294号)执行。
二、原则同意邵阳市国资办宝庆化工厂职工住房扩改翻工程项目的原建设内容增加人工拆除原室内吊顶和屋檐下的望木板、剔除原墙面部分严重风化的基层面、对部分结构性出现的危险进行加固、增加部分铝合金窗户、瓦房整改面积,散水沟及下水道疏通等建设内容,估算总投资由270.26万元调整为373.00万元。其它事项按照原批复文件(邵市发改投〔2020〕296号)执行。
特此通知。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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