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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市发改投〔2021〕14号
关于邵阳市1213人防工程平战转换试点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邵阳市人民防空保障中心: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申请办理邵阳市1213人防工程平战转换试点项目立项的报告》(邵防保〔2020〕4号)及项目可研等相关资料收悉,湖南省国家保密局出具了《关于邵阳市1213人防工程解密的批复》,市财政部门出具了该项目资金来源的意见,邵阳市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组织相关专家对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评审,并出具了《关于<邵阳市1213人防工程平战转换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报告》(邵政投评〔2021〕4号)。根据湖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开展人防工程平战转换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推动我省人防工程平战转换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人民群众提供战时防御敌人空袭的掩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减少国民经济损失,有效保存战争潜力,同意实施邵阳市1213人防工程平战转换试点项目。
项目代码: 2101-430502-04-05-632279
二、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邵阳市双清区爱莲文化广场。
三、工程建设内容和规模:该项目主要包括工程土建、通风、给排水、电气等,以及配备相应的人防设备设施。
四、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962.3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35.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39.22万元,预备费用87.48万元。该项目资金来源申请省人防办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五、工程施工总工期:7个月。
六、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土、规划、环保、节能、安全生产等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七、请项目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的规定,本项目施工以及重大设备、材料采购等必须全部实行委托公开招标。
八、请你单位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向社会公开。
九、本批复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