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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财贸〔2011〕75号
关于同意将湖南湘西南物流中心项目
转给邵阳宝庆肉类联合加工有限公司承建的函
湖南豫湘工贸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将湖南湘西南物流中心转给邵阳宝庆肉类联合加工有限公司承建的报告”(豫湘司函〔2011〕3号)悉。鉴于湘西南物流中心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上,作为湖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邵阳宝庆肉类联合加工有限公司更具优势,我委同意将该项目转给你公司之子公司邵阳宝庆肉类联合加工有限公司承建,你公司对项目的实施与否负有责任。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项目 承建单位 变更 函
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3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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