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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社〔2011〕38号
关于《崀山风景名胜区崀山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新宁县发改局:
你局“关于请求对崀山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工程项目进行立项的报告”以及由邵阳市建设工程咨询中心编制的《崀山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崀山是国家地质公园、世界自然遗产和国家4A级风景名胜区,为继续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和申报国家5A级风景名胜区,进一步完善景区的旅游基础设施,同意崀山风景名胜区进行二期工程建设。
一、项目名称:崀山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工程。
二、建设内容与规模:根据《国家自然和文化遗产地保护“十一五”规划》、《崀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对遗产地保护设施建设范围的要求,本项目为崀山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二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景区管理中心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2、改造石八旅游环线6.04公里。3、改造提质夫夷江景区,河堤加固8公里,河道疏浚3公里,新建旅游码头3个,建设连接公路2公里,新建环保侧所5个,新建停车场5000平方米。4、紫霞峒景区改造提质工程,改造景区游步道11.85公里、观景平台12个,新建护栏11.5公里及停车坪2700平方米。
可研报告关于八角寨景区新建1160米循环索道项目待国家住房建设部审批选址方案后另行批复。
三、建设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额39778万元,其中:服务接待基地工程21870万元;紫霞峒建设工程6000万元;石八公路建设工程2716万元;扶夷江建设工程投资8780万元;工程建设流动资金412万元。建设投资资金来源如下:自有资金15088万元;银行贷款28000万元。
四、建设时间:2010年10月至2014年12月
五、招投标事项:项目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主要设备、重要材料全部实行委托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为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市政府公众信息网。请尽快与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签订招标代理合同并报我委备案。
本批复有效期为两年。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旅游 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可研批复
抄送:市建设局、市旅游局、市统计局
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2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