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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市发改投〔2025〕71号
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邵阳市“项目大谋划 谋划
大项目”行动协调机制》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和部省属驻邵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邵阳市“项目大谋划 谋划大项目”行动协调机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28日
邵阳市“项目大谋划 谋划大项目”行动
协调机制
为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全市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强化跨部门、跨区域、跨领域、跨学科协同联动,提升项目谋划、储备和前期推动的能力和水平,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邵阳市“项目大谋划 谋划大项目”行动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
一、主要目标
聚焦国省重大战略、锚定“三高四新”美好蓝图,紧扣“两重”建设任务,坚持先谋后储、自上而下、上下联动、横向协同,研究谋划生成一批有牵引性、战略性、标志性的重大项目,重点提升跨部门、跨区域、跨领域、跨学科项目谋划储备前期能力和水平,有效解决大项目少、好项目少、产业项目少,以及项目质量不高、前期工作不成熟等问题,为更好抢抓中央及省级政策机遇、争取国省资金支持奠定坚实基础,为持续推进投资和项目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围绕深化“项目大谋划 谋划大项目”行动,滚动建立全市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库,按照“管行业就要管项目”的工作要求,力争每年相关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谋划储备的重大项目数均分别不少于1个、5个(谋划项目原则上为单体项目,总投资不少于1亿元,其中,全市50亿元以上的项目数原则上不低于10个),各部省属驻邵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根据自身情况谋划储备重大项目。全市重大项目谋划储备总库常态保持一定数量和质量,原则上项目数不少于60个,推动一定数量的储备项目转化为开工建设项目,建立形成分级分类、梯次合理、动态调整的重大项目谋划储备体系。
二、成员单位
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协调机制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林业局、市数据局、市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等部门单位组成。
协调机制由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市发展改革委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协调机制成员。协调机制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增补,成员工作岗位如有变动,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递补。
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市发展改革委,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有关科室主要负责同志、具体工作联络员参加。
三、职责分工
协调机制办公室统筹负责协调机制日常工作,负责相关成员单位的统筹协调,具体包括:组织起草项目谋划相关政策和制度,对项目谋划推进工作统筹调度。具体分设3个工作组。
(一)项目谋划储备组。市发展改革委(市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牵头,由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数据局等部门单位组成。按照《邵阳市“项目大谋划 谋划大项目”行动方案》负责领域项目谋划、筛选、报送等工作。
(二)项目前期推进组。市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服务科)牵头,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部门单位组成。比照市重大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工作专班推进模式,主要负责收集解决项目审批难题,加快前期手续办理。加强项目建设用地、用林、资金、环评、用能等要素保障,确保项目顺利启动。
(三)项目综合调度组。市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科)牵头,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市林业局、市数据局等部门单位组成。纳入实施“七大攻坚”暨经济运行和项目建设调度会议议程,主要负责加强项目谋划情况的动态调度,对交办问题的跟踪督办。
四、工作机制
(一)项目谋划储备机制。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汇总建立市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库,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建立行业分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立属地分库,所有谋划生成的重大项目按照入库标准纳入储备库实行精细化管理。
1.常态化谋划。项目谋划储备组成员单位、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项目单位将谋划生成的项目,分条线分区域于每年年初和年中择优通过“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请纳入市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库。
2.联合研究论证。协调机制办公室收集整理后,通过召集部门会商、组织第三方机构等方式进行评估论证,重点对项目是否符合国省战略规划、建设内容是否符合政策支持、要素保障是否形成闭环管理等事项进行审核,注重整合提出跨部门、跨区域、跨领域、跨学科项目,形成入库项目建议,报请协调机制同意后列入市重大项目谋划储备库。
3.入库项目管理。协调机制办公室将入库项目反馈至各相关单位,依序推进项目前期计划、研究论证和投资决策等工作。同时,开展滚动更新项目储备,入库项目半年未启动前期工作的将视情况剔除出库。
(二)项目前期推进机制。针对谋划已入库项目,项目前期推进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重大项目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按审批权限加快履行项目前期工作手续,提高审批效率。对前期工作成熟的市本级项目,市发展改革委优先安排重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同时将积极争取省重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持。
1.标准化指引。系统梳理本行业本区域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流程、办理事项要求和关键点,制定项目前期工作标准化指引,指导项目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办理用地与规划等前期工作手续。
2.联合审核。按项目性质开展审批、核准及备案联合审核,重大项目需邀请对口专业专家对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估。
3.优化流程。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定项目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操作办法,优化审批流程,压减审批时间,按照职责权限加快履行项目前期工作手续,积极创造开工条件。同时,优中选优提出一批重大项目,制定具体推进方案,通过立标打样、以点带面,逐个项目倒排时间节点,加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确保项目前期工作取得实效。
(三)要素资源保障机制。项目前期推进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做好项目要素保障和建设条件落实,市发展改革委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各类国省政策性资金。加大协调督促力度,依法合规加快各项开工前的准备工作,推动尽快开工建设。
1.需求统筹。强化项目要素资源预留,落实入库项目用地、用林、资金、环评等关键要素保障,加强征地拆迁、市政配套、水电接入等建设条件落实。
2.提速保障。制定项目要素保障清单,明确要素需求和审批事项,同步完成合规审查和资源缺口评估,优先调配要素资源。
3.动态管理。加强对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确保重大项目要素保障。定期开展现场进度核查,按需调整资源,对滞后项目预警整改。
(四)问题协调解决机制。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分阶段梳理提出问题清单,经由项目前期推进组汇总后转请项目谋划储备、前期审批和要素保障各环节涉及主管部门协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应建立台账、专人盯办,及时跟踪、按时交账,切实做到上下协同、部门联动,确保重大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项目顺利实施。
1.申报需求。项目单位作为项目责任主体,要按照开工计划积极推进项目前期、要素保障工作,主动对接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市城区项目需要协调机制解决的事项,在每周三前填报“重大项目要素保障需求申请单”报市重大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工作专班办公室。
2.问题交办。项目前期推进组汇总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申请单,形成“重大项目要素保障交办单”,交相关单位办理。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各要素保障单位要按照减程序、减资料、减时限的原则,开辟绿色通道,做到快办快结,并在5个工作日内向协调机制办公室反馈办理情况。
3.集中会商。对于重大项目前期推进、要素保障工作中涉及的重大事项、屡办不结或共性突出问题。按行业分管或县市区属地原则,协调机制办公室提请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召开现场办公、专题会议等方式研究解决。
(五)项目调度反馈机制。通过实施“七大攻坚”暨经济运行和项目建设调度会议,建立月调度、月通报机制。
1.定期调度。协调机制每月召开联席会议,召集成员单位对重大项目谋划及项目前期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每月跟踪调度,每月20日前向协调机制办公室报送谋划项目总体情况,动态掌握工作进度。
2.台账管理。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立谋划储备项目台账,明确责任单位、办理要求、推进措施、任务时限,做到项目底数清、进展情况清、存在问题清、责任落实清。
3.通报反馈。协调机制办公室每月对项目谋划进展、前期推进、要素保障等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反馈,重大事项及时向市人民政府书面汇报。不定期对协调机制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谋划申报、问题解决、入库调度等工作进行督导,对推进不力、进度迟缓的项目及时进行分析通报、协调督办。
协调机制不作为市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不对外行文,不刻制印章。各县市区可比照建立相应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