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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邵阳市城镇住宅小区居民“一户一表”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印发《邵阳市城镇住宅小区居民“一户一表”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4305000052/2023-06090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发改委
发文日期: 2023-09-1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3-09-13 有效期: 永久

邵市发改能源〔2023〕162号

关于印发《邵阳市城镇住宅小区居民

“一户一表”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国网邵阳供电公司:

为持续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不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现将《邵阳市城镇住宅小区居民“一户一表”改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邵阳市城镇住宅小区居民“一户一表”改造工作方案

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13日

邵阳市城镇住宅小区居民“一户一表”

改造工作方案

为持续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不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办发[2023]12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打好发展“六仗”总体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2号)、《湖南省城镇住宅小区居民“一户一表”改造工作方案》(湘发改能源[2023]439号)等文件精神,在全市开展城镇住宅小区居民“一户一表”改造接收工作不断提升供电服务均等化水平,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政府主导政企协同、多方参与”的原则,大力实施城镇专变供电住宅小区居民“一户一表”改造接收,全面提升供电可靠性、服务可及性,助力打赢打好重点民生保障仗。

(二)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城镇专变供电住宅小区居民改造意愿调查摸底,统筹做好改造接收各项准备工作,对达成改造意愿、落实改造资金、具备改造条件的小区加快推进改造接收,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三)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既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又要充分尊重居民意愿。供电企业要积极主动对接,对于改造条件成熟的小区,科学制定改造接收计划。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小区归属单位、街道社区管理单位要积极参与“一户一表”改造,形成工作合力。

科学规划、统筹推进。统一规范改造接收范围、标准和资金分担原则,属于城镇老旧小区范畴的纳入当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实施;对于城镇专变供电住宅小区要充分尊重居民意愿,坚持实事求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和改造接收。

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参照省属企业供电分离移交改造标准,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用电特点,统筹住宅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按照“技术合理、充分利旧、经济合算、运行可靠”的原则,科学编制维修改造方案。

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改造期间,移交主体负责宣传引导、通道路由协调、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等工作。改造完成后由供电企业负责抄表到户、供配电设施运维抢修和客户服务等工作供配电设施运行维护及安全责任按产权归属进行区分。

二、改造要求

(一)改造范围

原则上参照《湖南省居民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DBJ43T367-2020)》确定“一户一表”改造接收范围。住宅小区内居民生活用电涉及的专用供配电设施无偿移交供电企业,进行“一户一表”改造。小区内公共用户服务(如电梯、消防、水泵、公用设施等)用电负荷不在移交改造范围,由小区专用变配电室供电。对于满足低压供电要求的底商、与居民生活用电相互交错、难以分割的生产、经营用电,也可无偿移交供电企业。结合“一户一表”改造,统筹推进住宅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

(二)改造标准

参照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技术规范,结合当地和改造小区实际合理确定改造标准,维修改造后的供电设施应达到所在城市供电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实现分户设表、按户收费。制定改造方案时,应同步考虑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接入需求。

三、组织实施

(一)开展调查摸底。按照属地原则,由供电企业统计辖区专变住宅小区清单,会同各县市区住建局、发改委及相关单位,组织开展实地调查,核实专变住宅小区及终端用户数量,摸清改造移交意愿、物业管理现状、供配电设施运行状况和筹资能力等基本情况,建立小区台账,确保数据全面、真实准确。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根据调查摸底情况按照“先易后难、一区一策、分类推进”的原则,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改造小区清单、工作目标、改造内容、责任分工、资金筹措、工作机制和保障措施等内容。涉及城镇老旧小区的,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21]56号)《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关于在全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同步推进有关专业经营设施设备改造的通知》(湘建城函[2020]171号)等文件要求统筹实施。

(三)组织项目实施。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有序推进“一户一表”改造。

2023年城镇住宅小区居民“一户一表”改造

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分解表

序号

区市县

目标任务数

1

邵东市

141

2

新邵县

0

3

隆回县

114

4

洞口县

100

5

武冈市

136

6

邵阳县

69

7

绥宁县

0

8

城步苗族自治县

270

9

新宁县

110

10

大祥区

753

11

双清区

673

12

北塔区

34

总计

2400

签署框架协议。对达成改造意向的专变供电小区,由供电企业、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和街道(社区)共同签署框架协议,约定移交、改造和安全责任有关事项。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由街道(社区)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

确定移交接管方案。框架协议签订后,供电企业会同移交主体开展现场查勘,共同确定移交范围,制定移交接管方案签署实施协议。

资产无偿移交。实施协议签订后,供电企业与移交主体共同开展资产核查,签订资产移交协议,组织资产移交。

实施项目改造。具备直接分户条件的,由供电企业先行更换计量装置,承担抄表、收费等工作。小区用地红线范围内供配电设施不具备移交条件需要改造的,由移交主体先行委托相关设计施工企业开展设计和改造,待供电企业验收合格后再组织移交。公共电网需要改造的,由供电企业组织实施。

完成竣工决算。由项目实施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一户一表”改造项目决算、财务清理、资产清查、资料归档等工作。

(四)开展试点示范。各县市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部分小区开展试点,打造示范项目,探索建立工作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通过引领示范作用,加快推进“一户一表”改造。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镇住宅小区居民“一户一表”改造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 2023 年重点民生实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坚持高起点谋划、高站位部署、高标准推进,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将重点民生实事纳入本地区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细化工作方案,加强工作调度,强化资金保障,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困难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改造接收任务。各县市区发改委要切实履行统筹协调、调度督导和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开展改造接收工作。供电企业作为“一户一表”改造接收实施主体,要充分发挥政企协同作用,统筹做好年度改造计划安排、宣传动员和改造实施工作。

(二)加快推进实施。要充分发挥街道和社区在“一户一表”改造接收工作中的作用,积极指导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主体,做好“一户一表”改造政策宣传动员、群众意愿征集、矛盾纠纷协调等工作,加快推进改造进程。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科学合理制定改造接收方案,优先改造住户意愿强烈、改造条件成熟、转供电加价问题突出的小区。对于已列入“一户一表”改造计划、但不同意签署改造协议或在收到供电企业户表改造协议 2 个月内未答复的物业小区,不执行损耗倒扣政策。

(三)强化资金保障。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年度改造接收任务,立足当地和改造小区实际,积极推动建立“一户一表”改造资金分摊机制,合理采取政府专项补贴、企业(单位)自筹、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从小区公共收益中列支等方式筹措小区红线内供配电设施改造资金,确保如期完成改造任务供电企业要落实公共电网改造以及接收后供配电设施运行维护和改造资金,对于居民愿改、物业服务企业支持、资金落实到位的小区,要加快推进、能改尽改。

(四)严格安全管理。要始终将安全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严格履行安全监督职责,执行安全管理有关规定,重点抓好现场施工、电气和消防等安全管理,全力做好安全防事故工作。资产移交前,要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建立问题台账,及时消缺整改。同时,要加强过渡期间的安全管理,在实施协议中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制定电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足抢修物资,增强抢修力量,确保一旦发生故障及时快速处理。资产移交后,由供电企业负责日常运行维护

(五)加强宣传督导。要强化政策宣传,通过发布公告、座谈交流等方式,积极宣传“一户一表”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和居民支持改造、参与改造。要加强工作总结.梳理工作成效,提炼典型做法,强化宣传推介,营造“一户一表”改造的良好氛围。市发改委将定期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对进展缓慢的地区适时开展现场督导,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确保改造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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