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索引号: | |||
公开目录: | 公开责任部门: | ||
发文日期: | 公开形式: | ||
生效日期 : | 有效期: |
邵市发改经贸〔2022〕11号
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
为做好2022年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工作,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请你们对照《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按照集中力量办大事、“少而精”的原则筛选各方面建设条件成熟的项目,组织做好项目申报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一)冷链物流设施项目。服务于屠宰加工、肉类流通的冷链物流设施(不含屠宰加工线等生产设施)。单体库容在2万立方米以上的第三方公共冷藏库、冷冻库新建及改扩建项目。存量冷库智能化改造以及相关分拣、流通加工等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二)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支持已纳入年度建设名单的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范围内的公共性、基础性设施补短板项目,包括多式联运转运设施、高标准第三方仓储设施新建及改扩建、第三方仓储设施智能化改造、保税仓储设施项目等。
二、项目条件
拟申报的项目应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合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应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初步设计审批),取得土地、规划、环评等前期手续。项目建设自筹资金已落实,未获得过其他中央财政性资金支持。项目单位和监管单位“两个责任”明确,且项目单位未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项目已开工建设且申报时实际完成投资比例未超过70%。“十四五”首批国家物流枢纽范围内的项目可优先予以考虑。
三、工作要求
(一)项目初审。请相关县市区指导项目单位认真编写单行材料(参考范本见附件1),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核,并对审核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审核重点包括: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支持范围、是否获得其他中央财政性资金、是否属于中央企业项目,项目单位是否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申报投资是否符合安排标准,项目是否完成审批(核准、备案)和相关前期手续,项目是否落实除拟申请本专项之外的其他资金,项目单位和监管单位“两个责任”填报是否规范等。同时,要组织专家对每个项目进行初审,并核定符合支持范围的投资规模。
(二)报送请示。2022年2月25日前报送请示文件和项目汇总表(附件2)。每个市(州)可申报1个冷链物流项目,每个获批国家物流枢纽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可报2个项目。项目单位为民营企业的需以县市区政府名义申报。汇总表中的每个项目要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安排方式及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规〔2020〕518号)要求,明确拟采取的资金安排方式,可采取资本金注入或投资补助。项目单行材料(一式六份)及投资规模核定相关证明材料作为项目申报请示文件附件一并提交。
(三)报送要求。各地应结合财政承受能力、政府投资能力和本地区建设需求,根据支持标准和其他建设资金落实情况合理申报投资计划,切实防止出现项目不实、相关手续不全、投资估算虚高等问题,确保项目有序建设、按期竣工。脱离当地实际、其他建设资金未落实、无法如期完工的不得申报。项目申报请示文件中需注明“经认真审核,所报投资计划符合我县(市、区)财政承受能力和政府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项目各项建设手续和建设资金已落实,未获得其他中央财政性资金。”
(四)项目入库。将拟申报项目录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并在年度计划编报区中报送市发改委。填把时,“政府投资方向”选择“2022年专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其他基础设施-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并在“审核辅助标识3”中注明“冷链物流设施项目”或“物流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
联系人:吴翰奇,0739-8996951
邮 箱:149351922@qq.com
附件:1.项目单行材料参考范本
2.2022年湖南省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项目汇总表
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28日
附件1
项目单行材料参考范本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包括企业性质、注册资本、股东构成、资产状况、主要经营业务、获得荣誉情况及财务状况等。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申请国家投资补助的理由和依据。
(二)具体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主要设施及其规模。其中冷库库容以立方米为单位。
(三)建设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开工及拟完工时间、工程建设进度(附实景照片)、已完成投资情况等。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总投资、核定投资及其构成。资金来源包括实施主体自有资金、股东支持、地方财政出资等。
(五)建成后的预期成效。
三、建设条件落实情况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审批(核准、备案)、土地、规划、环评等前期手续办理情况。
附件:
1.项目单位营业执照等法人证明材料。
2.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的复印件。
3.项目单位对资金申请报告及其相关附件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负责的申明、申报项目未使用其他中央财政性资金的声明。
4.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单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获得荣誉等材料。
附件2
2022年湖南省城乡冷链和国家物流枢纽建设项目汇总表
报送单位:
序号 |
项目基本情况 |
项目资金筹措 |
符合本专项支持范围的核定投资规模 |
是否中央企业项目 |
是否涉及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 |
拟采取的资金下达方式 |
备注 |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项目建设单位 |
建设内容和规模 |
项目建设时序 |
项目 |
资本金及来源 |
已完成 |
是否已获得其他中央财政性资金支持 |
||||||
填报要求 |
冷链物流设施项目 |
项目备案名称 |
具体到县区 |
填写备案的项目建设单位 |
具体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主要各项设施及其规模。其中冷库库容以立方米为单位 |
开工时间,拟完工时间(20XX年XX月-20XX年XX月) |
|
来源包括实施主体自有资金、股东支持、地方财政出资等 |
|
|
根据专家核定结果填写 |
|
是否涉及“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建设等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如涉及,请具体列明 |
资本金注入或投资补助 |
|
1 |
|
|
|
|
|
|
|
|
|
|
|
|
|
|
|
注:1.资本金注入,是指政府安排政府投资资金作为经营性项目的资本金,指定政府出资人代表行使所有者权益,项目建成后政府投资形成相应国有产权的方式。投资补助,是指政府安排政府投资资金,对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确需支持的经营性项目,适当予以补助的方式。
2.如项目位于已纳入年度建设名单的国家物流枢纽、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请在备注栏具体说明。
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月2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