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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市发改投〔2020〕470号
关于转发下达“135”工程升级版第二批标准厂房项目奖补资金计划的通知
邵阳经开区、各县市区发改局: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135”工程升级版第二批标准厂房项目奖补资金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20〕982号),现将奖补资金计划转发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投资计划。请自收到文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转发投资计划。奖补资金专项用于标准厂房建设,要严格按照《“135”工程升级版实施意见》《“135”工程升级版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挪用、浪费,严格防范增加政府债务风险。各项目单位要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奖补资金使用效益。
二、提高入驻率和推进投产达产。对于新开工项目,要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抓紧完善园区设施,加大招商力度,吸引企业入驻;对于竣工入驻项目,要着力抓好后续服务,进一步提高入驻率,推动项目投产达产。
三、计划监管和报送信息。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主体责任,按照要求组织项目实施,确保如期保质保量完工投用;各园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各县市区发改部门要加强项目调度和督查力度,开展现场勘查,核实建设面积和开工情况,严格执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135”工程升级版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5号前向我委报送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拨付及使用等情况。
四、绩效评估。市级将适时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估。对于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好的县市区,在后续有关专项资金申报上予以优先支持;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扣减、收回、暂停安排资金等措施予以惩戒;问题严重的,将提交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附件:1、邵阳市“135”工程升级版第二批标准厂房项目奖补资金安排计划总表(不发县市区)
2、邵阳市“135”工程升级版第二批标准厂房项目奖补资金安排计划明细表(发县市区)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