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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邵阳经济开发区区域节能报告的批复
文件名称: 关于邵阳经济开发区区域节能报告的批复
索引号: 4305000052/2020-04877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发改委
发文日期: 2020-10-3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0-10-30 有效期: 永久


邵市发改环资2020〕363

关于邵阳经济开发区区域节能报告的批复

邵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请求审核邵阳经济开发区区域节能评价报告的报告相关资料收悉经组织第三方机构评估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审查结论

湖南邵阳经济开发区区域节能报告》基本符合《湖南省区域节能评估审查改革工作导则(试行)》(湘发改环资[2019]675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区域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的通知》、邵阳市区域节能评估审查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邵市发改资环[2020]66号)要求,原则同意该区域节能报告。

二、主要内容

(一)评价范围和期限

本次批复区域范围包括双清片区和北塔片区两部分,总规划面积约1611.29公顷,其中北塔片区规划面积147.23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九龙路,南至南山路,西至屈原路,北至中山路双清片区规划面积1464.06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320国道、金鸡路,南至站前路、白马大道,西至昭阳路,北至320国道、集仙路。

评价期限为2020年2021-2025十四五)。

(二)区域能耗“双控”目标

区域内能源消费主要为电力、煤炭、天然气和水等。2020年年综合能源消费量预测当量值为85277 tce、等价值为139879tce, 能源消费增量16152tce,2020 年单位GDP能耗预测值为0.0698tce/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1009tce/万元

2025年年综合能源消费量预测当量值为124861 tce、等价值为204807tce,2025年单位GDP能耗预测值为0.0574tce/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0828tce/万元“十四五”期间能源消费强度降低17.73%,能源消费增量64929tce。

(三)行业项目分类管理

项目节能审查实行分类管理,列入行业管理清单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仍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实行节能审查管理。行业管理清单外的项目实行承诺备案管理。

实行承诺备案管理的项目投资主体,应于项目开工前,向邵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开区管委会”)提出节能承诺备案申请,填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备案表》,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项目建成投产后6个月内,项目投资主体或项目法人应当向经开区管委会提交书面报告,报告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建设规模、主要内容、主要用能设备等)、试运行期间能耗情况(能耗种类、数量以及与相关能效标准的对比情况等)。

三、区域主要节能措施

经开区管委会在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区域节能报告的各项措施,进一步推进节能工作。

(一)实施能源消费减量替代方案。重点发展非煤公用热电联产,按照以大代小、减排提效的原则,重点对现有热电企业密集地区开展整合替代,逐步减少热电企业和热源数量;不再新增耗煤项目和企业,严禁非电行业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严格替代标准;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推进能源结构优化,提升清洁能源供给比重;加快新技术应用推广,推进能源清洁高效利用。

(二)推动各行业先进节能技术。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包括严格执行能耗限额标准,对于新建项目达准入值;促进建筑节能向绿色、低碳转型,提高绿色建筑在新建建筑中的比重;推进公共建筑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保障性住房按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进一步加强新建建筑节能监管;推广绿色建材和高能效建筑耗能设备等推进行业先进节能技术措施,就专用汽车制造、纺织机械制造、皮草行业、皮草行业、制鞋行业、特种玻璃行业、白酒行业、医药制造业、纺织服装行业提出了相应的节能措施

(三)加强能源管理。加强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包括基础数据管理、能源监控管理、能源计划统计、用能对象分析、设备能效分析;加强生产成本数字化管理系统建设,对企业内所有装备的水、电、汽、气用量进行自动采集,并结合信息化管理软件,最终实现企业内部生产数字化管理和生产成本精细化管理;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推进分布式光伏和智能微电网工程建设;加强节能宣传教育,全员树立节能降耗观念;积极开展能效“领跑者”活动,推出一批能源利用效率领先的行业标杆。

四、工作要求

)本节能审查意见有效期到“十四五”末,与区域节能报告,两者一体方为有效文件。我委将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区域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和组织跟踪检查。如区域年度能耗“双控”指标和煤炭消费总量指标有两项及以上突破区域控制目标,园区管委会应及时向我委报告,我委将撤销本区域节能评估审查意见,直至整改达标后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经开区管委会在不突破区域能源消费强度、总量控制等目标的前提下,对列入行业管理清单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国家、省、市现行规定管理,从源头上把控新建项目准入关行业管理清单外的项目实行承诺备案管理,依法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按季度向我委报送项目节能承诺备案情况并抄送邵阳经开区发改局。

(三)经开区管委会要强化后续监管,不定期对项目节能措施、能耗水平等承诺内容进行专项检查,确保项目承诺内容执行到位,对企业履行承诺备案内容或者节能审查意见的,要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企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对于不履行承诺内容或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和项目,经开区管委会要向社会公开,并纳入联合惩戒诚信体系,并将相关情况上报我委。节能报告编制单位不得弄虚作假并对报告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经开区管委会严格按照“最多跑一次”和能耗“双控”工作要求,在简化行政审批手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同时,积极推动区域节能降耗,确保完成能耗“双控”目标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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