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分享到:
关于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区域节能报告的批复
文件名称: 关于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区域节能报告的批复
索引号: 4305000052/2020-04874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发改委
发文日期: 2020-10-30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20-10-30 有效期: 永久


邵市发改环资2020〕361

关于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区域节能报告的批复

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对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区域节能报告进行节能审查的请示(洞开管呈[2020]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组织第三方机构评估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审查结论

湖南洞口经济开发区区域节能报告》基本符合《湖南省区域节能评估审查改革工作导则(试行)》(湘发改环资〔2019〕675号)、《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推进区域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的通知》、邵阳市区域节能评估审查改革工作实施方案(邵市发改资环〔202066号)要求,原则同意该区域节能报告。

二、主要内容

(一)评价范围和期限

本次评价区域总规划用地面积498.80公顷,四至范围为东至民丰路东、兴业路西、聚福路东南,南至沪昆高速,西至梨园路、蔡锷路,北至平溪南路。评价期限为2020年2021-2025十四五)。

(二)区域能耗“双控”目标

区域内能源消费主要为电力、煤炭、汽油、柴油和水等。2020年年综合能源消费量预测当量值为196247.27tce、等价值为239771.62tce, 能源消费增量2310.05tce,2020 年单位GDP能耗预测值为0.4666tce/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7816tce/万元

2025年年综合能源消费量预测当量值为226491.56tce、等价值为295928.79tce,其中原煤消费总量230204.92t(折标煤164435.37t),2025年单位GDP能耗预测值为0.3919tce/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0.6565tce/万元,“十四五”期间能源消费强度降低16%,能源消费增量56157.17tce。

(三)行业项目分类管理

项目节能审查实行分类管理,列入行业管理清单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仍按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实行节能审查管理。行业管理清单外的项目实行承诺备案管理。

实行承诺备案管理的项目投资主体,应于项目开工前,向洞口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开区管委会”)提出节能承诺备案申请,填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备案表》,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项目建成投产后6个月内,项目投资主体或项目法人应当向经开区管委会提交书面报告,报告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建设规模、主要内容、主要用能设备等)、试运行期间能耗情况(能耗种类、数量以及与相关能效标准的对比情况等)。

三、区域主要节能措施

经开区管委会在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区域节能报告的各项措施,进一步推进节能工作。

(一)调整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用能结构,推进煤改气、煤改电,鼓励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力等优质能源替代燃煤使用;在为百水泥推广使用优质煤、洁净型煤。同时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推动太阳能大规模发展和多元化利用,增加清洁低碳电力供应;加快产业升级,加快发展壮大高端电子加工产业,着力提升农副食品加工、鞋帽服装加工产业,做大做强木材加工、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机械制造等产业。

(二)推动节能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深挖主要耗能行业的节能潜力,如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增强先进用能设备、工艺和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推动建筑、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节能;推广高效节能产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提高能源和资源利用率,建成一批清洁生产企业

(三)加强能源管理。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 GB/T23331),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建立能源消耗智慧化管理系统,实现智能化、一体化的管理;建立“双控目标”考核机制;建立企业能源审计体系;实施能效赶超计划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构建新平台,开展能耗计量与监察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发布的《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和《湖南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推行能效“领跑者”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本节能审查意见有效期到“十四五”末,与区域节能报告,两者一体方为有效文件。我委将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区域节能审查意见的落实情况,开展中期评估和组织跟踪检查。如区域年度能耗“双控”指标和煤炭消费总量指标有两项及以上突破区域控制目标,园区管委会应及时向我委报告,我委将撤销本区域节能评估审查意见,直至整改达标后重新进行节能审查。

)经开区管委会在不突破区域能源消费强度、总量控制等目标的前提下,对列入行业管理清单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国家、省、市现行规定管理,从源头上把控新建项目准入关行业管理清单外的项目实行承诺备案管理,依法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按季度向我委报送项目节能承诺备案情况并抄送洞口县发改局。

(三)经开区管委会要强化后续监管,不定期对项目节能措施、能耗水平等承诺内容进行专项检查,确保项目承诺内容执行到位,对企业履行承诺备案内容或者节能审查意见的,要督促企业限期整改,对于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企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对于不履行承诺内容或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和项目,经开区管委会要向社会公开,并纳入联合惩戒诚信体系,并将相关情况上报我委。节能报告编制单位不得弄虚作假并对报告内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请经开区管委会严格按照“最多跑一次”和能耗“双控”工作要求,在简化行政审批手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同时,积极推动区域节能降耗,确保完成能耗“双控”目标

2020年10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739-5363823

版权所有: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Copyright © 2011 -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湘ICP备06007413号
湘公网安备 43050202000153号 网站标识码:4305000052

主办单位: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739-5363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