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下午,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高质量推进《长江保护法》贯彻落实工作,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共抓大保护的能力和水平,国家长江办组织召开了《长江保护法》第五期专题学习培训视频会议。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张顺华,党组成员、副主任朱绍阳、戴先平及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以及各县市区有关同志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在分会场共198人参加学习培训。
培训邀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民法研究室主任、研究员谢鸿飞紧密联系长江大保护工作实际,主要对《长江保护法》中的生态环境保护补偿、生态环境破坏赔偿、生态破坏责任、破坏生态损害恢复机制等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深入讲解,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具体案例进行分析,辅导与会同志更深刻理解《长江保护法》制定的深刻内涵和价值理念。
张顺华主任在会上强调,《长江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流域性保护法,意义十分重大,各相关单位及企业都应认真学习领悟,统一思想、提高认知、通力协作,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推进长江保护法全面有效实施。
会后,与会同志表示此次培训讲解内容丰富、内涵深刻、角度新颖,既具有很强的系统性和理论性,又紧密联系长江保护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对全面准确理解并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提供了遵循。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