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市发改价费〔2025〕61号
关于新宁县崀山景区八角寨客运索道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新宁县发改局:
你单位《关于重新核定崀山八角寨客运索道票价的请示》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湖南省定价目录》以及《湖南省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4〕165号)有关规定,通过价格和成本调查、价格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研究,现将崀山景区八角寨客运索道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宁县崀山八角寨客运索道政府指导价为单程60元/人次,经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制定客运索道实际销售价格,并保持价格水平的相对稳定。
二、相关优惠政策:对14周岁以下的儿童凭有效证件免票,对14周岁(含14周岁)—18周岁(不含18周岁)未成年人,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残疾军人、退役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在校学生凭有效证件实行半价优惠;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所属宗教教职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景区内宗教活动场所所属的宗教是同一宗教的宗教教职人员,凭有效证件进入景区前往宗教活动场所实行半价优惠。鼓励景区结合自身特点扩大索道价格优惠范围。法律法规对索道价格优惠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崀山八角寨客运索道价格应单独标示、单独销售,游客自行选择,不得与其他收费项目捆绑销售;
四、你局应要求经营单位不得在出售客运索道票价的同时代收保险费,应向自愿购买保险的游客设立单独收费窗口。经营单位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对客运索道价格、服务内容、优惠范围、优惠票价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相关部门的检查。
本通知自2025年5月19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
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