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市发改价费〔2023〕139号
关于东方西湖公馆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
标准的批复
邵阳市东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东方西湖公馆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收悉。鉴于你公司与开发商邵阳东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就东方西湖公馆项目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对东方西湖公馆小区进行前期物业服务管理,因此,根据《价格法》和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市场监管局印发的《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2]271号)等有关规定,经我委实地勘查审核,比对服务申请标准和服务内容,现将东方西湖公馆小区实行政府指导价部分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高层住宅公共性物业服务费为每平米建筑面积不超过1.68元/月;改变使用性质的住宅用于其他非居住用途的,按照非住宅的标准缴纳物业服务费;已办理交付手续但未使用的物业,物业服务费按不高于同类型住宅收费标准的90%交纳;住宅装修管理服务费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03元/天;装修垃圾清运费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元(不含拆除墙体产生的垃圾,拆除墙体产生的建筑垃圾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的,清运服务费用双方协商议定);装修工人临时出入证5元/证;装修押金与业主协商确定。
二、地下停车位物业服务费标准:小区内停车服务收费按《湖南省机动车停车服务管理办法》(湘发改价费规[2020]801号)管理,对已收取停放服务费的车位,不得再重复收取车位物业服务费;对业主购买的地下停车位同意你公司按不超过30元每月每个停车位收取物业服务费。
三、住宅区内二次供水加压电费由你公司按用水量据实向使用加压供水的业主平均分摊,没有加压的不得收取。
四、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或到小区内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公开招聘物业服务企业时止;物业企业或开发商对业主有优惠承诺的应按优惠承诺执行。你公司接此批复后,应在小区内醒目位置长期公示收费标准、服务级别和内容以及12345价格违法举报电话,使用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收费,自觉接受业主的监督和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
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15日
邵阳市城区住宅前期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申报审核表
(东方西湖公馆项目)
申报服务项目 |
申报 服务 等级 |
审核 服务 等级 |
邵价服【2010】137号文件价格标准 |
批复价格标准 |
备注 |
综合管理 |
五级 |
五级 |
0.28 |
1.68元/平方米·月 |
房地产开发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1.68元/平方米·月。按物业公司申报的服务等级,参照137号文件计算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1.62元/平方米·月。鉴于东方物业在市城区口碑较好,根据137号文件第六条,同意其物业费适当上浮,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价格核定该小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1.68元/平方米·月。 |
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 |
三级 |
三级 |
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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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 |
五级 |
五级 |
0.35 |
||
共用部位、公共设备设施日常运营、保养、维修服务 |
三级 |
三级 |
0.41 |
||
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 |
五级 |
五级 |
0.04 |
||
电梯运行费 |
|
|
0.4 |
||
小计(元/平方米·月) |
|
|
1.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