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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动调整县市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
  • 2023-04-06 15:53
  • 来源: 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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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市发价调2023〕54

关于联动调整县市居民用气终端

销售价格的通知

各县市发改局,各相关燃气企业

县市《关于联动调整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自2021年4月以来,国际市场天然气价格大幅上涨,我市城镇燃气经营企业采购成本上涨幅度已超过联动机制启动条件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建立健全湖南省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1〕771号)有关规定,综合考虑当前保供稳价要求,经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联动上调县市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动标准

联动上调各县市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0.29元/立方米(新邵县城区除外),燃气企业无法同步同向全额传导的涨价因素,在下一调整周期统筹考虑。

二、联动时间

本次联动调整时间为2023年47日至2024年331日。期间若上级有新的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三、相关要求

1.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透彻解释居民用气价格联动调整的必要性,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秩序。

2.兜牢民生底线。要充分考虑困难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对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仍按调整前价格执行。

3.严格执行联动政策。要密切关注天然气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加强价格预警预测,监督燃气经营企业严格执行联动价格标准,按规定做好价格公示,自觉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4.保障市场平稳运行。燃气经营企业加强供需衔接,多方组织货源,合理控制气源采购成本,保障天然气市场平稳运行。

                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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