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市发改价调〔2021〕37号
关于调整洞口县县城管道燃气到户销售价格的批复
洞口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并经县人民政府同意上报的《关于调整洞口县县城管道燃气到户销售价格的请示》(洞发改呈[2020]155号)收悉。根据《湖南省定价目录》、《湖南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湖南省管道燃气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价商[2017]11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局关于县城管道燃气到户销售价格调整方案,即居民用气到户销售价格从4.68元/立方米调整为4.43元/立方米,非居民用气到户销售价格从5.3元/立方米调整为4.9元/立方米,从2021年3月1日起执行。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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