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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市发改规划〔2018〕189号
关于开展全市“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
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根据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全省“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湘发改规划〔2018〕342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我委将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形成评估报告,履行相关程序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一、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对标党的十九大明确的新目标新部署新要求,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主要目标任务,全面评估“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客观评价规划实施取得的进展成效,总结提炼推进规划实施的经验做法,深入剖析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结合发展环境变化,提出改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进一步强化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持续推动各项任务顺利实施,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遵循原则
1、系统全面、突出重点。全面评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及“十三五”规划明确的各项目标任务推进落实情况,顺应高质量发展要求,更加关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重点突出主要指标完成情况,重大战略任务推进情况,以及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贯彻落实情况,特别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进展情况
2、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聚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目标任务进展情况,找准难点,提出对策。对标十九大新部署新要求,研究提出新目标新指标,持续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不断夯实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基础。
3、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密切关注发展环境变化,准确把握时代性和规律性,客观公正反映情况,不回避矛盾和问题,提出针对性改进措施和建议。深化上下联动、横向互动和多方参与,更新评估理念,创新评估方式方法,完善评估工具体系,提升评估的专业性、科学性和严肃性。
二、评估重点
“十三五”规划是面对新形势、贯彻新理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五年规划。要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聚焦发展理念转变、发展质量提升、体制机制创新和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增强等重点、难点和关键点,总结经验、查找短板、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全面把握规划目标任务实施进度,注重挖掘深层次矛盾和风险隐患,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明确规划实施后半程的重点任务和要求。主要包括七个方面:
(一)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情况。重点评估贯彻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的进展情况,特别是新发展理念作为具有内在联系的集合体的统一贯彻落实情况。
(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主要目标实现情况。全面检查“十三五”规划《纲要》7个方面的主要目标和30项主要指标,特别是13项约束性指标和体现高质量发展指标的实现情况。
(三)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重大改革任务推进情况。重点评估通过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建设现代化经济体情况,特别是夯实实体经济根基、推动供需动态平衡、增强经济质量优势等进展情况,以及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和构建发展新体制的进展情况。
(四)重大战略任务推进情况。重点评估贯彻落实中央重大战略情况,贯彻落实省委提出的“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推进“三个着力”“四大体系”“五大基地”和经济、科教、文化、生态、开放“五个强省”建设,大力推进“五化”,夯实基础设施,保障改善民生、创新社会治理等重大任务落实情况。
(五)三大攻坚战推进落实情况。重点评估防范化解金融、地方债、房地产等重大风险,精准脱贫,以及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情况,突出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的集中攻关进展情况。
(六)重大工程项目进展情况。评估“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包括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下步意见建议,研究提出删减和增补的重大项目清单。
(七)规划调整意见建议。客观评价规划实施进展情况,综合研判发展形势变化,深入研究论证是否需要对相关经济指标进行调整修订,按照有关程序,提出意见建议。
三、评估方式方法
为全面掌握“十三五”规划实施中期进展情况,深入了解规划实施的成效和问题,客观反映社会各界对规划实施的意见建议,需要多主体、多维度开展评估,在评估主体、评估形式、评估流程、评估标准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
(一)自评估和第三方评佑相结合。坚持以政府系统自评估为主,有效整合已有评估资源,持续推进评估工作创新,深入开展实地调研,不断提升自评估的质量和效率。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和部门可通过定向委托或公开招标,选择合适的研究机构开展第三方评估,将第三方评估结果作为自评估的辅助和参考,不断提高评估工作的科学性。
(二)全面评估与专项评枯相结合。对“十三五”规划《纲要》开展全面评估。系统梳理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情况。组织各行业、各领域围绕绕32个市级重点专项规划开展重点专项评估。
(三)过程评估和效果评估相结合。综合运用文献梳理、调研访谈等方式,评估围绕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以及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所开展的主要工作、采取的具体措施及落实情况。强化比较分析、投入产出测算,加强对规划实施所取得的实际成效、人民满意程度,以及中长期发展影响等的评估。
(四)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从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目标倒推,充分运用系统分析、计量模型、政策模拟等方法,逐项对照目标进度要求,把握实施进度,提出对策建议。同时,从迫切需要解决的各领域各环节问题入手,发现矛盾节点、明确破解难题的路径和办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
(五)标准化与个性化相结合。既对各项工作的进展成效、质量效益、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发展态势进行规范化、格式化评估。又结合不同领域的实际情况,制订适用高效的工作程序,综合运用统计数据和非统计数据资源,充分利用用大数据分析方法开展评估。
(六)客观评价和大众感受相结合。掌握各项目标任务进展,做好定性评价和定量分析,客观反映规划实施情况。将人民群众的切身体会作为重要评价标准,充分运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开展大范围、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公众等社会各界问卷调查,提高评估结果的感知度和认受度。
四、分工安排
“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由市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县市区按照职能分工共同推进。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一)请各有关部门开展的工作
一是请各有关部门对各自负责的“十三五”规划《纲要》相关领域的目标指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项目工作情况及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其中30项主要指标需提供实现进度、预期展望及相关说明。二是请各有关牵头部门负责对“十三五”市级重点专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二)请各县市区开展的工作
一是牵头组织本地“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形成中期评估报告。二是配合做好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和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的中期评估工作。
五、时间要求
(一)请各有关部门确定1名中期评估工作联系人,于5月20日前将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市发改委(规划科)
(二)请各有关部门在6月底前,将市“十三五”规划纲要相关领域中期评估报告报送我委。评估报告应主要包含以下内容:主要指标及重大任务进展情况,规划实施中开展的主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进一步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的对策建议,主要指标调整意见建议。
(三)请各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牵头部门,于7月底前将专项规划中期评估报告报送我委。
(四)请各县市区在7月底前,将本地“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报送我委。
请同步提供以上材料纸质件一式4份和电子档1份。中期评估采用数据截止时点为2018年6月30日
联系人:雷宇 电话:189****8987
附件:1、30项主要指标牵头责任部门
2、32个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牵头评估责任单位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