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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山国家公园智慧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件名称: 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山国家公园智慧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引号: 4305000052/2018-00280  
公开目录: 规范性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发改委
发文日期: 2018-10-23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8-11-23 有效期: 永久


邵市发改投〔2018〕349号

 

 

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南山国家公园智慧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南山国家公园管理局:

你局《关于南山国家公园智慧管理中心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邵阳市发改委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也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估并出具了《关于南山国家公园智慧管理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邵政投评〔2018〕31号)。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南山国家公园总体规划》(2018-2025年)。经请示省发改委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一期主要是智慧管理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主要具备应急管理指挥、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阔叶林保护研究、野生动物保护研究、地质研究等功能。二期主要是建设智慧管理系统平台。项目总建筑面积5370平方米,智慧管理中心建筑面积3970平方米,地下车库1400平方米。

二、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估算总投资为4393.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33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51.82万元,预备费402.78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为省政府财政预算生态补偿资金和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

三、如需对本项目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四、请根据本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五、该项目在实施中不得“搭车”建设任何性质的办公用房,项目建成后,不得改变使用用途。

六、该项目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主要设备和重要材料全部采用委托公开招标,请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依法进行招标事宜,并接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监督。

七、本项目建设实行代建制管理,请严格按照省政府有关代建制的规定实施。

八、本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实施项目的,应在文件有效期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实施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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