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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职能职责
邵阳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是经市编办批准成立的,市发改委直属的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价格法律、法规和价格方针、政策;负责组织指导全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全市物价大检查和各种行业性价格检查,监督检查有关价格和收费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市内各种价格违法案件;负责受理申请价格行政复议的案件和申诉案件,应诉被处罚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价格行政诉讼;负责全市价格举报投诉工作;负责参与起草地方价格监督检查行政规章;指导全市社会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单位收支概括
(一)收入预算:2017年收入预算总额630.86万元,其中:经费拨款(补助)430.86万元,预算管理的其他收入200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630.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7.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0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4.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72万元、非税收入政府统筹100万元、非税收入执收成本100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33.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公务接待费27.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50万元)。邵阳市价格监督检查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明细数与汇总数较上年减少3.22万元,“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三、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30.86万元,主要是用于基本支出及非税收入支出。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415.86万元,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办公设备购置、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非税收入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0万元,包括非税收入政府统筹、非税收入执收成本等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邵阳市价格监督检查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附件为邵阳市价格监督检查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