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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职能职责
(一)完成国家发改委布置的早籼稻、晚籼稻、生猪、烤烟、蔬菜、奶牛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成本常年登记调查任务和农户种植意向、农户存售粮、农户农资购买专项调查。
(二)政府制定和调整价格前成本监审工作。
(三)湖南省稻谷、生猪价格指数发布平台企业信息采集工作。
(四)政府购买服务时,通过成本监审确定支付价格,建立社会经济运行成本监测分析报告制度,全面落实成本监测责任制,定期监测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成本。
(五)完成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收支概括
(一)收入预算:2016年收入预算总额123.38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23.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5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7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9.7万元,较上年减少0.3万元。 “三公”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按照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三、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3.38万元,主要是用于基本支出。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123.38万元,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业管理、办公设备购置、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我单位2016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