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邵市交处罚﹝2025﹞CF149号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个人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袁一淋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取得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车辆,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的 |
违法事实 |
你(单位)使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车辆,擅自从事网约
车经营。2025年5月8日19点55分,执法人员李熙、张健民等5人在邵阳站附近巡查
时,发现袁一淋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驾驶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
汽车运输证》的湘ED88363车辆通过滴滴平台接单,乘客起止地为邵阳站-出站口-锦
绣天源大酒店北侧到千家食堂,执法人员责令现场改正,取消该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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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 )项规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予以警告,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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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
0.3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5-23 |
处罚机关 |
邵阳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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