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邵市交处罚﹝2025﹞CF148号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企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邵阳市车保姆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名称 |
莫夏君 |
违法行为类型 |
从事机动车 维修经营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 |
违法事实 |
,你(单位)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未按规定进行备案。2025年3月11
日我支队执法人员张思航、邓阿龙等四人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邵阳市车保姆汽车服务有
限公司在取得营业执照后,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理运输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
款的规定,向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擅自开展机动车维修业务。执
法人员当场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限其一个月改正违法行为完成备
案。经查,该店未按通知书要求在2025年4月11日之前办理好备案登记手续,执法人
员结合实际情况给与该店延期半个月的充足时间让其前往交通部门办理备案。2025年
5月8日执法人员张思航、邓阿龙等四人再次前往邵阳市车保姆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复
查,该店仍未办理好备案登记手续且在继续机动车维修经营。邵阳市车保姆汽车服务
有限公司逾期仍未备案且继续经营,构成“拒不改正”的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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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五条第四、五款规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罚款金额(万元) |
0.3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5-23 |
处罚机关 |
邵阳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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