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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价商〔2016〕105号
关于转发《关于停征天然气价格调节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物价局),市燃气总公司:
现将省发改委《关于停征天然气价格调节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商〔2016〕15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我市市区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执行时间为2016年3月28日。未通管道天然气的县市,如收取了天然气价格调节基金的应按国家、省要求,立即停征价格调节基金,并同步同幅度降低天然气销售价格。
抄报:省发改委、市人民政府
抄送:市财政局、市公用事业局
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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