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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邵阳市北塔区棚户区改造示范性集中安置小区江馨裕泽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件名称: 关于邵阳市北塔区棚户区改造示范性集中安置小区江馨裕泽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索引号: 4305000052/1386-03307  
公开目录: 重大项目建设 公开责任部门:
发文日期: 公开形式:
生效日期 : 有效期:

市发改投〔2013〕561

 

关于邵阳市北塔区棚户区改造示范性集中安置小区

江馨裕泽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邵阳市江馨置业有限公司:

你们报来《关于核准北塔区棚户区改造示范性集中安置小区——江馨裕泽园项目的请示》及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江北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13〕38号等相关资料收悉,为加快我市城市棚户区改造步伐,根据国家、省相关要求和市人民政府城镇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意见(邵住保字〔2013〕001号)及北塔区棚户区实际,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切实改善北塔区棚户区居民居住和生活条件,同意你公司按照城市规划要求,择址北塔区二期控规02-11#02-12#02-13#02-14#地块实施北塔区棚户区改造示范性集中安置小区—江馨裕泽园项目。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共建安置住房2680套,总建筑面积414621.1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335472.6平方米(住宅面积321770.8平方米,商业、物管用房、社区管理用房、幼儿园等配套公建面积13701.8平方米),地下车库等不计容建筑面积79148.5平方米。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19843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通过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方式筹措解决。

四、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主要设备、重要材料全部委托有资质的招投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

五、在后续设计工作中,要按照城镇总体规划,进一步补充论证,优化工程设计方案;要以人为本,严格按照《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棚户区改造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妥善处理居民安置、户型面积优惠等方面事项。切实加强管理,确保安全稳定。

六、请根据本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本文件有效期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文件有效期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一三年十一月二十

 

 

 

 

 

 

 

 

 

 

 

 

 

 

 

 

 

 

 

 

 

 

 

 

 

主题词:北塔区棚户区改造   安置小区   江馨·裕泽园   可研   批复            

抄送:市建设局、规划局、国土局、环保局、统计局          

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311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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