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投〔2011〕230号
关于邵东县斫曹乡人民政府危房改建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邵东县发改局:
你局报来《关于审批我县斫曹乡人民政府办公楼危房改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邵发改〔2011〕60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鉴于你县斫曹乡人民政府办公楼已成D级危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为确保干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方便群众办事,同意你县斫曹乡人民政府择址原机关院内实施斫曹乡人民政府危房改建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总投资:该项目总投资80万元,按照原国家计委印发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计投字〔1999〕2250号)及现有编制人数,核定斫曹乡人民政府危房改建项目办公用房面积820㎡(59人)。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拨款及单位自筹解决。
三、请根据本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本文件有效期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文件有效期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主题词:斫曹乡政府危房改建项目 可研 批复
抄送:市建设局、规划局、环保局、统计局,邵东县建设局、
规划局、环保局、统计局
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6月20日印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