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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市发改西开〔2019〕304号
关于申请调整2018年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精品
线路建设部分家庭旅馆项目的批复
隆回县、洞口县、绥宁县发改局:
关于你们三个县申请变更2018年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建设部分家庭旅馆项目的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省里要求,在省发改委和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湘西地区开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的通知》(湘发改西开〔2019〕515号)原文件中,对于省发改委下达时明确到具体投资项目的投资计划由省里负责调整改为由市州发改委进行调整,为此我委参照《大湘西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家庭旅馆基本条件与评定(试行)》和项目实际情况,对你们申请调出的隆回县邹志家庭旅馆等20家家庭旅馆基本情况和新调入的隆回县沈娇花家庭旅馆等19家家庭旅馆项目申请资料进行了程序性审查。经研究,同意你们对邹志家庭旅馆等20个家庭旅馆项目奖补资金进行调整,调整为沈娇花家庭旅馆等19家家庭旅馆项目,具体调出项目及安排项目基本情况和奖补资金见附件。请各县发改局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项目管理工作,严格加强资金管理,及时落实投资计划,确保项目实施取得预期效果。
专此批复。
附件:邵阳市大湘西地区文化生态旅游精品线路建设项目资金计划(2018年度)调整表
2019年11月14日
抄报:省发改委
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