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分享到:
关于转发下达2019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提前下达部分2020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转发下达2019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提前下达部分2020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 4305000052/2019-01433  
公开目录: 规范性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发改委
发文日期: 2019-04-18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9-05-13 有效期: 永久


邵市发改农〔2019〕90号

 

关于转发下达2019年省预算内

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提前下达部分

2020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

 

新邵县、隆回县、洞口县、武冈市、邵阳县、新宁县发改局:

根据省发改委《关于下达2019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并提前下达部分2020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通知》(湘发改投资〔2019〕20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9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水利部分)640万予以转发下达给你们(具体项目及建设内容、拨款额度等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请发展改革部门对具体项目逐一落实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会同主管部门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属地监管责任,督促项目单位抓紧完善前期工作,落实项目投资和各项建设条件,尽快开工建设。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监管责任人应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

2、建设类项目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依法依规履行相关手续,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项目按期完工。请及时跟踪调度项目开工、投资完成、工程形象进度等建设进展情况,并于每季度次月10日前将有关情况报告市农经科。市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专项实施情况开展检查评估,检查评估结果将作为后续资金安排、项目选择的重要依据。

3、请切实加强资金管理,严格实行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或套取省补资金。如有违规行为,将采取通报、批评、收回或暂停安排预算内投资等措施予以惩处。

4、请据此办理有关拨款手续。各项目单位要抓紧衔接财政部门及时拨付资金,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项目建成后要及时组织竣工验收。要严格财政纪律,自觉接受检查、督查、审计等事中事后监管。

二、具体要求

1、请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项目单位采取自查、复核检查、实地查看、在线监管等多种方式,加大对计划转发、项目落地实施、地方投资落实、计划执行、资金使用和拨付、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管理等重点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

2、请根据《湖南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湘发改农〔2016〕57号)有关规定完善前期工作,并组织项目建设。其中对水利薄弱环节建设项目,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履行审批手续后组织实施。水利建设改革试点项目可直接编制实施方案,履行审批手续后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2019年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表

 

 

2019年4月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739-5363823

版权所有: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Copyright © 2011 -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湘ICP备06007413号
湘公网安备 43050202000153号 网站标识码:4305000052

主办单位: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邵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9-5363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