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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市发改社〔2018〕277号
关于湖南南山国家公园草甸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城步县发改局:
报局来“关于请求批复《湖南南山国家公园草甸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城发改字〔2018〕65号)”及城步县国土资源局《湖南南山国家草甸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初审意见》(城国土资初审字〔2018〕08号)、城步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湖南南山国家公园草甸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的预审意见》(城环评预审字〔2017〕3号)、城步县规划建设局《关于湖南南山国家公园草甸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的预审意见》、邵阳市发改委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关于<湖南南山国家公园草甸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报告》(邵政投评〔2018〕28号)等材料均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南山草地生态系统,确保南山国家公园内的重要资源和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同意湖南南山国家公园草甸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工程。
二、项目保护修复区域为建家坪、高山红哨、紫阳峰、新建坳和龙须坪-土界等牧区。
三、项目保护修复内容为:高山草甸生态修复(2万亩);道路破坏边坡生态修复(5万平方米);封育网围栏安装(10万米);管护1年(除杂、病虫害、追肥各一次);管护监控设施安装与喷灌设施建设。
四、本项目总投资4354.30万元。资金全部由项目单位自筹。
五、项目由湖南南山国家公园管理局担任项目法人,负责该项目的筹资、建设和管理。
六、本项目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主要设备和重要材料全部采用委托公开招标,请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并接受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
七、本项目建设实行代建制管理,请严格按照省政府有关代建制的规定实施。
八、请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工作,进一步落实资金来源,在下阶段进一步优化设计,以节省投资。建设期间加强环境保护,落实征地拆迁相应政策和措施,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
特此批复。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