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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市发改投〔2018〕231号
关于变更068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建设项目
业主及项目名称的批复
邵阳市双清区棚户区改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的《关于变更068棚户区改造项目业主及项目名称的请示》和相关资料收悉。068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建设项目于2013年9月11日经我委批复(市发改投〔2013〕430号)。鉴于以下实际情况:
1、根据《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政发〔2015〕14号)精神,该项目责任主体为双清区人民政府,双清区人民政府同意变更项目业主和项目名称(双清区政府会议纪要〔2016〕11号);
2、项目原业主邵阳市昌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司于2016年12月签订了《双清路棚户区改造三期(一期)项目土地前期开发业主变更框架协议》。省国开行以此为依据同意对双清路三期(一期)项目下达贷款计划;
3、市国土局根据市政办函〔2016〕96号文件要求,已对该地块进行了挂账收储;
4、市棚改指挥部已下达了《关于同意变更068棚户区改造项目业主及项目名称的批复》(邵住保办字〔2018〕003号);
5、双清区人民政府出具的就国开行专项贷款监管承诺;
6、邵阳市昌盛房地产公司提供了068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贷款及还款情况(银行证明)。
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进度的要求,为破解068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瓶颈,尽快重启项目实施,化解因项目停建而造成的社会不稳定因素,经研究,同意项目业主变更为邵阳市双清区棚户区改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变更为双清路棚户区改造三期(一期),其余内容仍按市发改投〔2013〕430号文件执行。
特此批复。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