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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市发改能源〔2018〕188号
关于邵阳口味王2.4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备案的通知
邵阳经开区鸿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过来的《关于邵阳口味王2.4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该项目符合《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准予备案。现就备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依据
1、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05〕11号)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邵阳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市政发〔2015〕4号)有关规定。
2、《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光伏电站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能新能〔2013〕329号)的有关规定。
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42号)的有关规定。
二、备案内容
1、项目名称:邵阳口味王2.4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邵阳经济开发区口味王园区厂房屋顶。
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利用现有屋顶建设2.4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4、项目总投资估算144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5、如需对本项目备案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或放弃该项目建设,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6、请根据本备案文件办理相关报建手续。
7、本项目备案文件有效期为1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项目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