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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投〔2017〕218号
关于核准邵阳市北塔公园建设项目的批复
邵阳市两路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请求办理北塔公园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湖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56号)、《邵阳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第九条,该项目由市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二、核准条件
该项目属城建类项目,符合有关规划要求。市规划局已出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规选字第2016-36号)、市国土资源局已出具用地预审意见(邵国土资预审字〔2016〕第240号)。邵阳市环境保护局北塔分局已出具环评批复(邵北环评〔2016〕15号)、市文物管理局出具了《关于北塔公园建设的意见》、邵阳市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财政、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进行了评审、出具了评估报告(邵国投评〔2017〕3号)。
三、核准内容
1、为改善人民生活居住环境,加快城市建设步伐,提高城市品位。原则同意建设实施北塔公园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邵阳市北塔区状元洲办事处北塔社区。
3、项目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该项目用地14.2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15480平方米,修建广场8430平方米,停车场3080平方米,水池5300平方米,修缮原文物单位500平方米,绿化景观工程103624.23平方米,管理用房250平方米,健身、游乐、观景台等设施5087平方米以及给排水、照明等工程建设。
4、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8016.0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573.91万元,征地拆迁补偿费55629.35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5、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节能设计规范,进一步优化节能措施和方案,积极采用节能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
6、要按照环评批复意见,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避免环境污染。
7、该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主要设备和重要材料采购全部依法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投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
8、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9、请根据核准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完善涉河事项审批和文物保护等相关手续。
10、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