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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下发《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4305000052/2017-00142  
公开目录: 规范性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发改委
发文日期: 2017-01-06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7-01-06 有效期: 永久


市发改办2016〕590号

关于下发《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委机关各科室(办、局)、委属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财政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我委机关财务管理,经委党组会议研究,对发改委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12月30日



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政策,结合本委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委各科室(办、局,下同)和下属二级机构。

第三条财务管理基本原则:分级核算,严格政策,标准一致,集中采购,统一会审。

第四条机关财务在委党组的领导下,由委办公室统一管理,主要承担如下职责:预算编制和执行;并检查、指导财务独立的下属二级机构的财务管理。

第二章收入管理

第五条 财政预算拨款、其他依法取得的各项收入,委机关各科室和所属二级机构全部纳入委财务统一管理。按照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原则,严禁科室和二级机构私设“小钱柜”。

第六条委办公室必须加强收入管理,严格财经纪律,及时与委相关科室依法、依规组织各项收入,定期与财政等有关部门进行核对。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七条人员经费的发放按财政、人社有关部门的规定予以发放,不得擅自提高标准。

编制在委独立核算单位的工作人员,其基本工资、津补贴、车补、3+2奖励工资和各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缴费,由独立核算单位发放;与工作有关的其他待遇,由其工作岗位所在的单位(或部门)发放。

第八条公用经费开支。

1、办公费

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的添置,由各科室提出预算,分管领导审核,交办公室汇总后,送分管财务领导审核,报主任审批后,办公室会同纪检监察参与,实行统一集中采购,统一登记造册分发。并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台帐,工作人员异动,必须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不得侵占和擅自带走。各科室不得擅自购买任何办公用品和设备,否则不予报销。

报刊订阅由办公室根据上级要求和本委实际提出方案,报委行政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办公电话费由办公室统一管理。

2、差旅费

出差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出差纪律,填写《出差审批表》,处级干部出差报委主任审批,科室负责人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委主任批准,科室其他人员出差由分管领导审批,《出差审批表》作为报账附件随原始发票报帐时一起入账。差旅费报销的范围,严格按照邵财行〔2016〕6号文件执行。未经批准擅自出差不予报销所有开支。

3、会议费支出: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标准。

会议的召开必须遵循先批后开、多会合一的原则。具体由承办科室会同办公室编制会议开支明细预算(包括伙食、住宿、会场、会议用品、资料打印等),经分管领导和财务分管领导审核,并报委主任批准同意后方可召开。办公室负责会议后勤服务,承办科室配合协助。会议结束后,承办科室配合办公室原则上在一个星期内对会议费用进行结算和报帐。

4、职工的学习培训由政工科提出意见,送分管领导审核,报主任审批,费用支付按有关财经纪律执行。

5、老干活动经费由政工科提出预算,送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党组研究。

6、工会负责干部职工的慰问、帮困及节日慰问品的采购等,并严格按照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执行,实行工会经费专账管理。

7、独生子女费、妇女卫生费等人员支出严格按照有关财经纪律执行。接待费、车辆费按照委制定的专项管理办法执行。

第九条严格按照邵财库〔2013〕2号文件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结算制度。

第十条严格控制公务借支。因公借款在5000元以内经财务分管领导审批,超过5000元以上必须报主任审批。公务借支必须及时进行清算,原则上必须在一个星期内进行结算,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公务借支必须在还清前期借款的前提下方能办理。

第四章 支出审批

第十一条 委所有财务支出经费,依次实行科室(二级机构)负责人、分管领导签署是否同意报账的意见,经委财务分管领导或委主任审签,通过财务会审小组审核同意后报账。

实行独立核算的单位,支出在500元以内由单位负责人审批,1500元(含1500元)由分管领导审批,超过1500元的由委主任审批,委机关财务1500元以内的支出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超过1500元的委主任审批。

第十二条委财务会审小组由委纪检组长任组长,委财务分管领导、监察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工会主席为成员,会计、出纳为列席人员。

委主任和财务分管领导每月15日、16日集中审签,如遇节假日则往后顺延2天,委财务17-25日收票、登记、分类汇总,月底由办公室主任召集会审小组成员进行财务会审。

第五章监督与责任

第十三条经手人对自己所报的票据负责,所报票据必须是依法合规、真实有效的凭证,严禁虚开假发票,发票日期、内容、品名、数据等要素不全的,均不得报帐。

第十四条财务人员要认真审核各项收支票据,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和经费开支的标准和范围,自觉接受纪检、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监督和检查。每月向主要领导和财务分管领导报送会计报表,每半年向委行政办公会报告经费收支情况。

第十五条委属二级机构要根据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控制经费支出,经费收支必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委属二级机构所有经费开支每月底与委机关经费开支一并参与财务会审,并及时报送会计报表。

第十六条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我委的一切财务活动,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二○一七年元月一日起施行。


邵阳市发改委费用报销审批表

科室: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姓名

事   由

项    目

张数

金  额

项     目

张数

金  额

实报总计金额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小写总计金额

科室负责人意见

分 管 委 领 导 意 见

财务分管领导审核意见

委 主 任 审 核 意 见

会 审 小 组 审 核 意 见

财务审核:

邵阳市发改委出差审批表

科  室

填报人

填报日期

出差人员

出差地点

出差事由

科室负责人意见

分管领导审批意见

主任审批意见


邵阳市发改委会议(培训)审批单

填报科室(办、局、中心):                 

会议(培训)名称

会议(培训)时间

月  日至  月  日,共计   天

会议(培训)地点

参加会议

(培训)人员

会议(培训)费总预算

(大写金额)

住宿费      伙食费      会场费     

印刷费      杂  费     

共  计       

承办科室(办、局、

中心)分管领导意见

财务分管领导

审批意见

主任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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