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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社〔2016〕412号
关于调整新邵县思源实验学校建设项目投资规模的批复
新邵县发改局:
你局《关于请求调整新邵县思源实验学校建设项目投资规模的请示》(新发改社〔2016〕14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调整你县思源实验学校建设项目投资规模。调整意见如下。
新邵县思源实验学校建设项目于2014年10月9日经我委以市发改社〔2014〕424号文件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当时批复的投资规模为:该项目建筑总面积为28800平方米,总投资6000万元。现根据该项目的实施情况及有关建筑材料等单项 核算增加等因素,经我委研究,同意新邵县思源实验学校建设项目调整投资规模:总投资由6000万元调整为12000万元。其他事项请严格按照原批复文件执行。
特此批复。
2016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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