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分享到:
关于湖南农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互联网+农村信息化”基础平台及核心应用系统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
文件名称: 关于湖南农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互联网+农村信息化”基础平台及核心应用系统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
索引号: 4305000052/2016-00083  
公开目录: 规范性文件 公开责任部门: 发改委
发文日期: 2016-08-15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生效日期 : 2016-06-21 有效期: 永久

市发改高技〔2016〕283号

 

 

关于湖南农信通科技有限公司“互联网+农村信息化”基础平台及核心应用系统建设项目备案的通知

 

湖南农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邵阳市“互联网+农村信息化”基础平台及核心应用系统建设项目申请备案的请示》及有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该项目符合《邵阳市企业投资备案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准予备案。现就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依据

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决定》(国发〔2004〕20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湖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决定的实施意见》第二条第二项和《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投资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的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对于《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

二、备案内容

1、项目名称:邵阳市“互联网+农村信息化”基础平台及核心应用系统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湖南省邵阳市北塔区。

3、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1+3+6+10+N”邵阳市“互联网+农村信息化”基础应用平台和核心应用系统(即一个平台、三个中心、六大体系、N个应用系统),打造年交易额10亿元的农产品电商平台以及其他物联网、大数据应用、云计算于一体的“互联网+生态农业区”。

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20690万元。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如需对项目备案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或放弃该项目建设,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6、请湖南农信通科技有限公司根据本备案文件,办理相关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设备进口、环境保护等相关手续。

7、本备案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1年。项目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8、依法必须招标的建设项目的招标事项(包括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和招标范围)需报我委另行核准。

 

 

2016年6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首页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电话:0739-5363823

版权所有: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Copyright © 2011 - 2020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单位: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承办单位: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湘ICP备06007413号
湘公网安备 43050202000153号 网站标识码:4305000052

主办单位: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邵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9-5363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