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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投〔2016〕188号
关于邵阳传媒产业中心公租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邵阳市日报社:
你们报来的《关于兴建公租房申请立项的报告》(邵报发〔2015〕10号)等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们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在邵阳市双清区大坡路与邵阳大道交汇处,实施邵阳传媒产业中心公租房项目。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根据邵阳市人民政府城镇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邵阳传媒产业中心公租房项目的批复》(邵住保字〔2015〕008号)核准的建设规模,该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2000平方米,全部为公租房建筑面积,单套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估算166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305万元,设备安装费60万元,工程其他费用216万元,预备费79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你们自筹解决。
四、该项目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重要材料均依法实行公开招标,请依法依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五、如需对本项目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六、请根据本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环评批复、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七、本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文件有效期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
2016年5月10日
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