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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改投〔2016〕75号
关于核准邵阳市魏源西路雪峰路至市检察院段及雪峰桥连接线建设项目的批复
邵阳市两路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申请办理魏源西路立项审批的报告》等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批复如下:
一、核准依据
依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湖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的通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56号)、《邵阳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第九条,该项目由市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二、核准条件
该项目属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符合有关规划要求。市规划局已出具审查意见、市国土资源局已出具用地预审意见(邵国土资预审字〔2016〕第6号)、市环保局北塔分局已出具环保审查意见(邵北环评〔2016〕02号)、市能源局已出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登记表(邵发改节能备字〔2015〕53号)。邵阳市国家投资项目评审中心组织财政、审计等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进行了评审(邵国投评〔2016〕4号)。
三、核准内容
1、为加快邵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同意实施邵阳市魏源西路雪峰桥-市检察院及雪峰桥连接线工程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北塔区状元州办事处。
3、项目建设规模与建设内容:该项目为城市主干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主体工程及沿路给排水、绿化、照明、煤气、电信和其它管线工程改造。道路总长2605.801米,其中:魏源西路道路长度2318.353米,路幅宽度50米;雪峰桥连接线道路长度287.448米,路幅宽度60米。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4、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24173.55万元,资金来源由你公司自筹和申请银行贷款等方式筹措。
5、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节能设计规范,进一步优化节能措施和方案,积极采用节能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
6、要严格执行落实环保部门审查意见,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避免环境污染。
7、该项目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主要设备、重要材料采购均应依法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招投标代理机构实行公开招标,并接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
8、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9、请根据核准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环评批复、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10、本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2016年3月7日
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3月7日印发